大型的霓虹或射燈招牌,以至數碼廣告牌,都是企業和品牌重要的宣傳工具。宣傳這回事,固然是愈搶眼愈好,因此不少招牌光度十足,部分甚至能營造幾近日晝的效果,這不但使得黑夜「唔夠黑」,亦會為燈牌下的居民帶來不便。

2016年4月,環保署推出自願性的《戶外燈光約章》,目標就是希望商界自發幫忙,減少晚間戶外燈光裝置的開啟時間。其實商戶和企業提早「熄招牌」,既可節能減排,降低電費支出,也能提升市民特別是受影響住戶對品牌的印象。而最重要的是,可以還城市一片真正夜空──這無法以數字估量。

本港社會對如何治理光污染的討論較少。

光污染影響生理

有外國研究指出,過量晚間照明或擾亂依賴日夜規律的動物生理週期,亦會誤導牠們的活動方向,嚴重甚至影響生態平衡。至於人類,假如睡眠時長期受燈光滋擾,可能會抑制體內「褪黑激素」的分泌,擾亂生理時鐘,增加患癌風險。另外,若強烈甚至會閃動的燈光接近居所,亦會令住戶注意力分散或不適。

提早熄燈省成本?

有調查指出,曾有銀行參與香港地球之友早年推出的《熄燈約章》,雖然該行只是全綫提早熄燈(燈光招牌、外牆燈飾)一小時,但一年已節省逾13萬元電費。對大企業來說,這個數字雖然微不足道,但若能再多行一步,這種措施對改善能源效益、減省成本、改善企業形象以至實現可持續發展都有幫助。

店舖燈光猛過太陽?

量度某一光源亮度的單位是勒克斯(Lux),指天然光或人工燈具在某一特定空間造成的亮度。一般家居廳燈的亮度約50Lux,日落日出約400Lux,至於店舖戶外燈光,部分可高達數千Lux!雖然遠及不上晴空太陽的10萬Lux,但其亮度依然較大多數燈具強,擾人程度也遠超陽光。畢竟陽光是我們的必需品啊!

香港邊幾區最「光猛」?

Q1: 你認為居住地區的光害滋擾嚴重嗎?
Q2: 光害滋擾會否影響你對相關機構或品牌的印象?

荃灣居民楊先生
Q1: 「比較旺角等區唔算太嚴重,因為區內樓宇無旺角咁密,休閒設施同綠化地點亦較多。不過我屋企前面就有個大廣告牌,對正睡房窗口,就算拉埋窗簾都仲有光射入黎,夜晚訓覺係有少少困擾。」
Q2: 「會呀!因為明顯對生活造成困擾。」

銅鑼灣居民陳先生
Q1: 「好嚴重!我棟大廈對正大型燈牌,當佢閃動或者轉全白畫面時特別掁眼,所以要經常拉起不透光窗簾。而且我住嘅層數低,就算係電車站廣告燈都會射入屋內,好影響生活。」
Q2: 「當然會。其實感覺好無奈,因為你知道投訴都無用。」

沙田居民林小姐
Q1: 「唔覺特別嚴重,因為燈光主要集中在商場內,街上招牌數量與光度比旺角差好遠。」
Q2: 「好難講會唔會,因為呢區光害唔算太大問題,自己亦無親身經歷過。」

旺角居民彭先生
Q1: 「情況梗係嚴重,特別係彌敦道一帶嘅光管、招牌更加犀利,剩係夜晚行返屋企見
到街上嘅招牌、櫥窗燈飾,雙眼都會有少少攰。」
Q2: 「除非真係好影響我,或者光得太厲害,否則又未至於對該牌子有唔好印象。」

綜合受訪市民意見,可以發現作為鬧市的旺角和銅鑼灣,光害對居民的滋擾遠較荃灣和沙田嚴重,部分人更直指「投訴無用」。環境局推出了《戶外燈光約章》,邀請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和負責人,在預調時間(晚上11或12時至翌晨7時)熄掉有關裝置。那麼,業界還有甚麼方法能控制其裝置造成的光害?進一步說,要求本港業界自律是否控制光害的有效方法?下一章將探討。

(系列二之一)

分享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