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文 周宇銀、姚蔚真

海港城專門設立了美術館,常年辦展;太古地產的ArtisTree不但開闢出猶如畫廊般的展覽空間,又舉辦多元化的視覺和表演藝術活動;而剛於8月尾開幕的K11 MUSEA更融合了藝術館的經營理念,成為全球首家結合文化藝術與零售概念的購物藝術館……

今天,很多藝術家會與商家、品牌合作,街道、酒店、商廈、商場,藝術品隨處可見,我們的觀展經驗已跟過往大大不同,藝術品不再專屬美術館、博物館和展覽中心。以前的商場只是從消費、購物的心理去布置;以前我們步入商場,只為消費。但隨着互聯網時代的來臨,電商湧現,大眾的消費習慣發生鉅變,商場的地位逐漸被削弱。商場可以怎樣建立自己的個性,再生和復興﹖商業與藝術的結合,又能為城市塑造怎樣的面貌﹖

藝術家不食人間煙火?

很多人以為,商業與藝術是背道而馳。

前者以營利為主要目的,講求擴大利潤、鼓勵消費;後者是人的精神產物,超越物質層次,講求創作自由和審美。很多藝術家避開商業,但是否當藝術與商業或金錢沾邊,藝術家就不再是藝術家?

宮廷畫家愛新覺羅.恒錦直指︰「要求藝術家脫離商業,是不切實際的。」相似的觀點亦見於本地知名雕塑家李展輝及策展人葉長安,他們均指藝術家亦要「食飯」,而大多數藝術家都希望自己的創作能面向大眾,而非活在象牙塔中,不食人間煙火。

「當你創作是為了市場,便失去了創作的意義。」曾任上海當代藝術館館長、香港藝術中心展覽總監,現為中文大學教授的何慶基如是說。從他的分享中,我們或許得到更多啟發︰重點不在於商業與藝術「能否」合作,而是在於「如何」合作。

回顧歷史,被譽為20世紀最偉大的藝術天才畢加索一生富貴,更獲讚為「營銷高手」,聰明地讓自己「紅」起來,但誰曾因為他的商業意識、營銷之道而批評其作品的藝術性?當藝術有了市場回報,藝術家才能投入更多時間、資源創作。因此,商業介入能發揮藝術品的市場價值,而非扼殺藝術品的本質和內涵。

企業和藝術家的曖昧關係

既然如此,我們怎麼會有「商業與藝術是對立的」的偏見?英國學者Julian Stallabrass在其著作中提過,藝術圈要使自己貌似和商業圈拉開距離,形成隔離,甚至批判它,這樣商業才覺得藝術更性感,才會擁抱藝術。反之,商家就會覺得藝術家喪失了自己的精神維度和神秘感、顯得無聊、墮落,也就沒人去欣賞、崇拜藝術家。那麼,沒有粉絲,藝術家就自然喪失商業價值。

事實上,在歐美頂級畫廊談論藝術的人,多是圍繞藝術的價值、彼此之間的美好關係,而非直接談及價格。由於西方社會擁有悠久的藝術傳統,才能巧妙、不着痕跡地處理商業機構和藝術家之間那種曖昧的關係;就算商界投資藝術,中間都會設立基金會或獨立的非營利機構,使商業機構看似與藝術沒有直接關係,讓外人看到這層「假象」,符合一貫以來的「藝術獨立和自由」的意識形態。

藝術無價,但同時有價。藝術融入到商業世界不是一日半日的事,若要令藝術更蓬勃發展,先要撕開這層「假象」,再着力探討在藝術進入商業世界時,如何保證其本質不被破壞。

(系列1之5,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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