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文:周宇銀、姚蔚真

即使我們明白到商業與藝術能共生、雙贏,但是該怎樣加入藝術?加入 什麼藝術呢?而中間必然會出現的角力,雙方又應如何化解?

「有角力是正常不過,如果藝術家追求百分百、單向的個人表達,是非常天真的想法。只要介入是無損本身的藝術創作原意,則不是矛盾。」葉長安強調,要追求商業與藝術合作的完美生態,關鍵是「平衡」二字。李展輝則特別強調,雙方不是從屬關係,中間即使出現矛盾亦不要緊,重要的是藝術家要有話語權,彼此互相尊重。

李展輝憶起一次與商業機構合作的經歷︰「原本雙方合作都很順利,對方在創作過程中亦給予足夠自由度。然而在完成作品後,對方要求放『蛤𧊅』在我的雕塑作品上,我不接受,最終放棄了合作。」他指自己對商業合作並不抗拒,但藝術家始終要有自己的底線,而他則不會被商業機構影響自己的創作,寧願減少收入。他特別提醒初出茅廬的年輕藝術家︰「若一開始便遷就市場,很容易會失去自己的個性;如果一開始不堅持,往後就會慢慢地習慣不堅持。即使有時難免受制於商業,也要提醒自己,藝術的目標不是為了錢。」

所以,藝術家可以與商業機構交涉,但不能變得功利。在港從事策展工作超過30年經驗的何慶基就相關討論回應︰「如果因應市場喜好而創作,與街市的商販有何不同?」藝術家的創作向來都有自己的思想、感情,那些為市場而創作的,只能成為產品、裝飾品,稱不上是藝術品。藝術家是提供藝術創作,而不是專業服務,如果不欲被商業壓倒,藝術家就要作出堅持,而不是一味迎合市場,容許商業化過程中所有對藝術創作的干涉,而商界企業亦應抱尊重心態,令雙方皆擁有話語權。

每件藝術品的獨特性、每位藝術家的個性,都讓商業在介入藝術創作時難以劃下一道清晰的界,而藝術家對於創作應作何等程度的讓步,相信每位藝術家都有自己的看法,但受訪者一致認為,不可違背創作本質是為最大原則

據恒錦分享,她的所有創作都是追求「美和安靜」,只要不違背這兩大原則,適當的調整並沒有問題。「我曾應專門售賣中國藝術工藝品的百貨公司要求,調整了我的繪馬風格。」

恒錦繼承祖輩宮廷畫風,擅畫山水花鳥和人物,馬也是清代宮廷畫家極喜描繪的題材。「不過,由於港人看慣跑馬,他們期待我把馬匹畫得纖瘦輕盈一點。但從歷史的角度,我筆下條豐腴的馬匹,其形態是取材自身形壯碩的中國蒙古馬,而這種作畫原則是清朝光緒時期從唐、宋年代傳承下來的。」恒錦指,一般大眾未能理解為何要將馬畫得肥肥胖胖,這令她感嘆,藝術家有時為了維生,難免需要「低頭」。

不過在恒錦眼中,一時三刻的這種所謂「低頭」不等於向商業妥協,「因為不影響我的創作原則,即使我把馬匹畫得瘦一點,亦不影響牠的美態,我也沒有改變一些自己畫畫的細節和程序,不改清宮廷畫精細逼真、高雅工整的特色。」

(系列4之5,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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